我一直记得“零分作文”《我想握住你的手》开头的那句话:“我们就像两只见不得光的小老鼠,永远躲躲藏藏。”“可喜可贺”的是,今天中国的男同性恋们不再是小老鼠了——因为他们变成了成都人。

所谓将成都和男同[1]捆绑在一起,其背后实际上潜藏了这样一套逻辑:男同是不正常的,只应该出现在成都这种不正常的地区;而其他地区是正常的,所以不应该出现男同这种不正常的人。

由此观之,该梗是性取向歧视与地域歧视的配合物。其表面上提高了男同的知名度,但实际上仍未跳出异性恋正统主义的框架,不过是将对男同群体的歧视与边缘化在地理上具象化地体现出来了罢了。

当然,我并不是说玩这个梗的人一定就具有或认同这一套逻辑,一定就带有歧视和恶意。但应当注意的是,该梗背后确实具有这样一套潜藏的逻辑,其在传播过程中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造成不好的影响。

题外话:关于“污名化”问题

一个常见的观点是将成都与男同捆绑是在“污名化”成都。然而,这一说法并不妥当。戈夫曼在《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中指出:

污名化就是社会赋予某些个体或群体以贬低性、侮辱性的标签, 进而导致社会不公正待遇等后果的过程。

“男同”是一个贬低性、侮辱性的标签吗?可悲的是,在当今中国,很多人都仍认为是。于是“污名化”的观点大量出现了,看似拨乱反正,实际上却再次加重了人们对男同的歧视,根本上还是在给所谓“污名化”的情况火上浇油罢了。只要对男同的污名化不消失,对成都的“污名化”就不可能消失。

有些成都人的生活因此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困扰,也因此变得更加反同、恐同,认为是邪恶的同性恋们干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这无疑是令人伤心的。然而,到底是谁在干扰成都人的正常生活?我想,在猎巫运动中,应当为那么多被迫害致死的人负责的罪人,并不是女巫。


可参考:DD第二代《四川人的命也是命!—社会篇 (5)》。尽管他的部分观点我不是很认可,但总体上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1. 成都可扩展到四川、川剧等,男同可扩展到男娘、LGBT、性少数等。本文对此不做赘述,取“成都”和“男同”作为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