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存在的故乡
希望明天的太阳
照耀我不存在的故乡——《暂定名》
闲来无事翻看北雁书姐姐的博客,偶然看到这两句歌词,顿觉十分触动、感慨万千。虽然我和作者们理解的“故乡”可能并不在同一个尺度上,但我还是想到了很多,关于我自己那个“不存在的故乡”。
许多人对自己的故乡有着深厚的感情,我对故乡的认识却是模糊的。我出生在县里,幼儿园大班时就跟着父母搬到了城市。现在,我在城市里生长的时间已经远多于我在县里生长的时间了。我的家长们对故乡的范围有着清晰的界定,他们知道逢年过节一定要回哪里去;但我没有这个动力,我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故乡。我并不为此感到惋惜,因为我知道,我对故乡的疏离,最主要的原因绝不是我在外地待久了这么简单。
故乡:童年在的地方
我并不是从来如此的,曾几何时,我也是有故乡的人,就像大多数人一样。印象中,我最后一次产生思乡之情,是在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没怎么“文明开化”。城市的夜空下,我躺在床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开始非常想念县里的家,想念小时候的无忧无虑的童年,想念我小时候很喜欢玩的家里的一个箱子(就像猫一样 www),想着想着竟流出泪来,打湿了枕头上一大片。第二天早上一起来,我就找到我妈说,我想县里的家了,想回去看看。她很诧异,这是我第一次提出这样的要求,以前每次我们一家回县里的时候,我向来是磨磨蹭蹭不愿意走的。随后的一个小长假,我如愿跟着他们一起回到了县里,重新走进我小时候在里面玩耍的大房子。然而当我真正到家了之后,我却觉得莫名的失望、惘然。这里与我有关系的事物都变化不大,但我却怎么也找不到记忆里,或者说想象里的蓝天、白云、绿地、红花(洛久玖《男娘的一生【忆已逝朋友】》)了。我抖擞抖擞精神走上楼,找到了那个心心念念的箱子,它还在那里,没有被扔掉。我如获至宝,欣喜地把它抱起来,拍拍上面的灰尘。箱子以前和我差不多高,现在我已经比箱子高出许多了。我望着怀里的箱子,却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不知道它有什么好玩的了。正所谓“触景生情”,望着四周熟悉的场景,我突然又想起了一些小时候的事情,一阵恶心感涌上心头,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我终于对所谓的“故乡”祛魅了,一时间也因此变得迷惘、彷徨。我大脑里那个美好的故乡,其实从来都没有存在过。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思乡过,又变回了那个磨磨蹭蹭不愿意回故乡的“不懂事”的孩子。“故乡”的概念也在我脑中渐渐模糊了。故乡的童年就像一场虚幻的梦,却留下真实的伤痕。
题外话:关于童年
童年终究是给我留下了些什么的。有一次我偶然听到了童年听过的两首歌曲(《熊出没》的《你从未离去》和《鹿 Be Free》,如果你和我差不多大的话,你可能也熟悉它们),便又被勾起了对“美好生活”的怀念。但我陷入了一种奇怪的状态:我既想去听它们,以回忆记忆已经模糊不清的往昔,又害怕听它们,害怕逝去的美好加重我对当下的痛苦的感知(这可能和我在《2025 年末杂谈》里提到的性别烦躁(GD)心理的初期有点类似,虽然后续的发展大相径庭)。但有一次我终于是忍不住了,鼓起勇气去听了它们,然后也祛魅了,感觉其实也没什么。
关于我们,至少我自己,应该如何看待童年的问题,我还是有一些想法的。但本文的重点不在这里,所以等以后有机会再展开讲吧。我其实有点怀疑我分析童年问题的动机是否纯粹,《男娘的一生》中反复出现的儿童画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也许我只是想把它解构掉,以缓解我对于“美好”(不知道该不该打引号,先打上吧)的破碎的痛苦罢了。但我想,搞清楚总是好的。
故乡:乡音在的地方
说起故乡,故乡独有的方言是它的重要元素。说着同一种语言,我想,总是天然地就会拉近些距离的。我的一位老师说过,等我们以后长大了,一个人漂泊在异国他乡,一听到故乡的方言,就会感到十分亲切,就会“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然而我并不会说我们县和城市的方言(除了从同学那里学到的几句脏话和色色的话 www)。故乡县里的话我可以听懂大部分,但城市的方言我就是一点都听不懂了。这在我的周围人看来都很奇怪。所幸,我们可以用普通话或书面汉字来交流,这对我来说就足够了。
我记得有一次,我妈感叹道:“不应该小时候教你说普通话的,应该教你说方言。反正普通话学校里会教,但现在你都不会说方言了。”我没有回答她,只是暗自窃喜:还好他们选择让我的母语是绝大部分都标准的普通话,不然我的日常生活和语文考试可怎么办呐!但正如前面也说的,只是绝大部分都标准,而不是完全标准,方言总是时不时地就会出来彰显一下存在感,给我的生活带来不便。受到方言影响,他们的普通话并不完全。作为他们的孩子,我自然是受到影响的,我很难分清普通话中的一对音素,到现在也是。小学时,每次语文考试考到它们,我都无能为力,死记硬背也记不住。现在考试不会考这么基础性的东西了,但我在打字的时候,还是时不时就会被这些音素卡一下,以彰显我作为我们家乡的人的身份。
我对故乡的方言的印象并不是很好。我爸很喜欢喝酒,每次出去聚会,回来就醉得跟个鬼一样,路都没法走,操着一口方言,大声谩骂着妈妈和奶奶,有时甚至还喊着要和我妈离婚。我通常不想面对这么狼藉的场景,只是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做我自己的事。有时爸爸会踉跄着进我房间来找我,有时是我实在忍受不了他巨大的声音或粗鲁的言语,跑出去骂他。那一刻我是真恨自己能听得懂方言,如果听不懂的话也许就没这么烦了,权当无意义的噪声。他一见到我,便用普通话对我说“爸爸爱你,妈妈也爱你”云云,真是反差。恕我实在无法从充斥着难闻的酒精味的空气中读出爱在哪里。但能在被酒精接管了中枢神经系统之后,还能说得出普通话,也算他有本事。我妈就没这么“厉害”了,平时她和我交流都用普通话,但一旦急起来,CPU 过载,便不会说普通话了,只能用方言来骂我。至于我爷爷奶奶那一辈,和我交流时就只能用半方言半普通话的语言了。但他们和我年龄差距更大,说出来的话自然更令我不适。
走亲戚和家庭聚会也是封建家庭的孩子人生中不得不品的一环。亲戚们多是一直生活在县里,方言说得更标准,我也更难听懂。我几乎不认识他们,但他们好像认识了我很久一样,毫无边界感,估计看我是个男的,便可以肆无忌惮地随便调戏了。每次家庭聚会的时候,我总是可以沉浸式地暴露在酒精和烟里,伴随着嘈杂的我难以听懂的方言。这里总是封建思想活跃交流的地方,除了不停地表演“谁要给谁敬酒”的我不懂的宗法制之外,有时还能涉及到我,夸我“学习好,一看就是那种不爱玩就爱学习的孩子”,大多数字都认识,组合在一起就不像人话。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次是,我们那个饭店,墙上挂着马恩列斯和毛泽东的画像。我更觉得出奇地反差了,如果画像里的人也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的话,会不会想跳出来给每个人抽两巴掌呢?不过家庭聚会也并不只有那些令人厌烦的大人们,我很喜欢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一起玩,我们可以用普通话交流。
回到家之后,情况并不会好起来。除了和我交流时,我的家人之间交流都是说方言的,不过我更容易听懂罢了。他们离我更近,所以更显得可怕。家里的谈话,不会比家庭聚会上的谈话高尚到哪去。这我在《生命的赞歌》里是写过一点的。要说最近一次让我感到恶心的谈话的话,那就是奶奶跟妈妈讲关于曾外祖父(奶奶的爸爸)的事情。曾外祖父是老红军,没有败给日本鬼子和国民党,可惜还是败给了岁月和自己的至亲之人。他已经太老了,经常身体出问题要去医院,马上快要一百岁了,不知道能不能活得到。他有许多个孩子,轮流照顾他。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奶奶是十分不情愿的,每次回来都要用方言大声骂他。“……都说了让他不要出去,他还硬要出去,可凶了:‘难道让我待在家里等死吗!’……”我在一旁吃中饭,听到这些话,气得浑身发热。我真恨自己能听得懂方言,真恨。“……还说什么‘我活不到一百岁了’,老不死的要活一百岁干什么,(他)早死(我)早清爽!……(此处是一些封建迷信的说法,我学不来),过一百岁生日是极不吉利的,他还硬要过!……”我真想站起来指着她的鼻子大骂,你们封建儒家不是最讲孝道了吗?现在孝道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吗!就这样对待自己的父亲!但我终究是晚辈,骂长辈是要很麻烦的,而且骂了也不能改变曾外祖父可怜的晚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就在我正在打这些文字的时候,奶奶还在外面打电话,用方言大声骂着曾外祖父。想象一下你一边写作业(或是干别的你的事情)一边被这些声音强行占据大脑,真是别样的“享受”!我的母语是普通话,所以大脑处理方言需要额外消耗更多的资源,这让我更难受了。
我不觉得方言亲切,现在我一听到方言就觉得烦,浑身发毛。如果真要我“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话,那我一定是触发了创伤被吓哭的。我觉得普通话对我来说才是亲切的。我和周围的,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们交流都是用的普通话,我接触新知识、新思想,也都是用的普通话。久而久之,在我的印象中,方言和普通话好像变成了中文的两端,一端连接着压抑、保守、落后、腐朽,一端通向自由、进步、开放、包容。
然而我必须得承认,我这样的认知是有严重的偏见的。我厌恶的是方言吗?其实仔细想一想,语言的隔阂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难道我和家人之间最大的厚障壁是语言障碍吗?难道如果我们使用相同的语言,我们就可以理解彼此、接纳彼此吗?他们也可以用蹩脚的普通话跟我说各种匪夷所思的话,大洋彼岸的人用英语写的,包含一大堆我看不懂的生词的文章却也可以把我感动到落泪。看来我讨厌或喜欢的从来不是哪门语言,而是人们以这个语言为载体传达的意思。
但人终是感性的,意识到这些并不能阻止我在听到方言时就产生本能的厌恶。我得向无辜的方言使用者道歉。但我想,这不能怪我。
不过,前不久,我认识了一位喜欢研究语言学的群友。我喜欢看他的研究,我才发现原来方言也能这么有趣,虽然我不是很能看得懂。
故乡:归属在的地方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种说法:爱故乡的重点,并不是爱某个地理位置,而是爱故乡的人。自从我回了前面那趟家之后,我就越发觉得人类会产生思乡之情这种事情很奇怪了。看到这么个解释,我终于觉得颇有道理。我爱故乡的人吗?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换位思考一下:故乡的人爱我吗?
首先,故乡的人,最亲的就是我的家人。我不知道家人爱不爱“我”,是真正的“我”,而不是那个成绩优秀、利于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的工具。这种事情要说十赌九输,那都是保守的了,所以我没敢赌。我是试探性地问过他们一些问题的,结果都显示很悲观。凭我与家人朝夕相处,对他们的了解,我是不对这帮人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的。所以得怪我的身份特殊性?并不。即使我是顺性别,我最基本的良知也不会允许我乐意当这个封建家庭的一员的。
学生毕竟和社会接触得不多,说完家人那就只剩同学了。年轻人总是相对来说要进步一些的,至少大体上是这样。然而在我的学校,所谓“聚集了全市最优秀的一批学生”的学校,学校大群里批斗同性恋、跨性别、男娘、福瑞等的运动总是隔个一年半载地就“轰轰烈烈”地爆发一次,甚嚣尘上。即使是在传统的顺直方面,也并没有好到哪去,例如:前不久,一个男同学,竟然搞了个“好看的女生排行榜”出来,附着对每一位“光荣的当选者”的恶心评价,发在表白墙上。这件事实在过于离谱,以至于他和管表白墙的人迅速就被群起而攻之了。恶心的人和不作为的人倒了,这是好事。但我知道,许多男同学并不比那个人高尚到哪去,只是他们还有点脑子,不会去做这么引火烧身的事情罢了。和我关系好一点的男同学,指指点点哪个女生、嘲笑哪个女生长得胖,是常有的事;有的不知道我的性别认同,有时还会拉着我一起嘲笑男娘和跨性别者。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在做什么很不道德、很不尊重人的事情。这就是我们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中最优秀的一批。
故乡的人,至少大多数人,不爱我。
故乡:同胞在的地方
“你们都是最优秀的人才,以后大多数都要远走高飞的,有多少人愿意回来建设自己的故乡呢?”地理老师感慨道。课本上,人口迁移的“拉力”一端静静地印着“理想的生活方式”“多样的文化”。我听到这句话,游离的思绪又飘回了课堂,竟隐隐地为此感到一丝悲凉了。打了个寒颤之后,我又奇怪起来:我对这里又没什么感情,为它哀伤什么?
人,还是人,不过这次是另一些人。我终是对故乡有点感情的。故乡云者,也许是,也许不是,对我总是很模糊的。但这里的和我一样的同胞,以及我们正在遭受的黑暗,却格外清晰。
我常和朋友们讨论我们将来要何去何从的问题。去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去国外,去愿意接纳我们的地方……但能离开故乡的人终究是少数。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不敢自诩为多厉害或多幸运的人,一定能有机会跻身这少数人之列。况且,逃亡终究是极少数人的出路,而不是整个群体的出路。即使我一个人离开了故乡,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仍有千千万万的和我一样的人,是要一直被困在故乡的。本就是被遗弃者,现在被遗弃者中又产生了新的层次的被遗弃者,谁来救救我们呢?
终有一天,太阳是会照耀我的故乡的,我相信,这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必然。只是我大概没有机会看到了。太阳不会自己升起来,终是需要无数人融进去的。但燃烧自己,照亮他人的事情,总是少有人有能力做,更少有人愿意做,况且看不到结果。我呢?我不知道。
我在看到上面两句歌词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这层意思。可惜我做不了什么事情,只能再次吟诵:“希望明天的太阳,照耀我不存在的故乡!”
故乡:生命诞生、落叶归根的地方
故乡,最直接最简单的定义,就是一个人生命诞生的地方。我不把我的生命诞生看作什么值得喜庆的重要事件,故它的场所也不带什么神圣的光环。不过是标志着又一个来这个世界受苦的普通人苦难的起点罢了,这个普通人甚至不喜欢她出生时的性别,太糟糕了。每年的生日,我小时候是很开心的,现在也没什么热情庆祝了。我 10 岁生日的时候,我家给我举办了一个盛大的生日宴会,邀请了许多亲戚来,大部分我都不认识。我上台唱了一首歌,原是学校里教的,用来感恩父母如山似海的恩情。现在想来,那场景真是令人毛骨悚然。
小时候的清明节,我的家人常带着我去扫墓。那时候我并不懂什么生与死的事情,只是觉得烧纸的味道很难闻,跟他们爱抽的烟一样。等我渐渐长大了之后,我就不愿意跟着他们去扫墓了。纪念逝者,我想,本是人之常情。但就单纯因为他们是祖宗的话,未免显得有点莫名其妙。大概有什么其他原因吧,不过那就和我没关系了。我们学校曾组织我们去参观烈士陵园,那里倒让我觉得更亲切,也更合理。我知道他们是为了我的幸福而牺牲的,而不是传给我一堆令人难受的条条框框。他们爱我,我也爱他们。只是我时常为他们的付出感到惋惜……无底洞啊——要多少血才能填满?想到这,我便又念想到那些死去的与未死去的,和我一样的人了……
中国人把“落叶归根”看得很重。然而我不希望我死后,骨灰和我的(原生)家人葬在一个地方,再供后世与我除了血缘毫无关系的人祭拜,我和他们不是一路人。嗯……他们也不一定会接受我就是了,那正好,双赢。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死后,能把我的骨灰做成烟花,发射到天上去炸掉。直至最后一刻都是美丽的姿态,多么有趣和浪漫呢。我从小就对星空有着无限的向往,也许那里才是我的故乡。能以这种方式最后向着星空飞进的话,某种意义上也算是“落叶归根”了吧。只是烟花没有太阳那么耀眼,但能给我的故乡带来一点好看的光,我想,总比死气沉沉地默默入土好。